公告日期:2018-09-17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832270 证券简称:骏驰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12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前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拟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合作,本次融资金额12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上述售后回租详细内容和条款以公司和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融资租赁事
公告编号:2018-041
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关联方拟为公司融资租赁交易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拟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合作,本次融资金额1200万元,期限24个月。由公司股东刘剑锋、刘毅勇、刘前锋及其配偶梁玉卿为公司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200万元。根据《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本次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前锋、刘毅勇、刘剑锋对本议案应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会议记录。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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