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832270 证券简称:骏驰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2017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申请
的500万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已到期,公司拟向该行申请500万的
续贷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刘毅勇及其配偶焦连带女士、刘剑锋及其配偶黎卓银女士、刘前锋及其配偶梁玉卿女士,为公司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本次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刘前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18年5月17日持有公司14,09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486%;
2,刘毅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18
年5月17日持有公司9,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581%;
3,刘剑锋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18年5月17日持有公司4,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677%。
4,梁玉卿女士为刘前锋先生的配偶,未在公司供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5,焦连带女士为刘毅勇先生的配偶,未在公司供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6,黎卓银女士为刘剑锋先生的配偶,未在公司供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5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同意公司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由于董事刘前锋、刘毅勇、刘剑锋对本议案应回避表决,根据《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刘前锋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南路**** - -
刘毅勇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 - -
刘剑锋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古塔北路**** - -
梁玉卿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南路**** - -
焦连带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 - -
黎卓银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古塔北路**** - -
(二)关联关系
刘前锋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刘毅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刘剑锋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梁玉卿与刘前锋为夫妻关系,焦连带与刘毅勇为夫妻关系,黎卓银与刘剑锋为夫妻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申请续贷500万的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刘毅勇及其配偶焦连带女士、刘剑锋及其配偶黎卓银女士、刘前锋及其配偶梁玉卿女士,为公司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股东刘毅勇及其配偶焦连带、刘剑锋及其配偶黎卓银、刘前锋及其配偶梁玉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为支持公司发展,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有助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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