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提示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主办券商”)系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骏驰科技,证券代码:832270,以下简称“骏驰科技”、“公司”)的主办券商,在对骏驰科技年报进行事前审查过程中,发现骏驰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对前期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现主办券商提示风险如下:
自骏驰科技2015年4月13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之日起
至今,光大证券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自挂牌年度起至2016年度,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原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原审计机构聘期届满后,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现审计机构”)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在对骏驰科技持续督导期间,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2015年度及2016年度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事前审查,并与原审计机构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针对骏驰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建立了专项持续督导工作底稿。在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公司根据内部自查结果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主办券商履行对骏驰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已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相关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同意现审计机构按照《审计准则》规定与前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以及对沟通的结果进行说明;要求公司妥善处理因此而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骏驰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了公司2015年
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2015年度及2016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骏驰科技可能存在因内部控制缺陷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下降的重大风险,从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主办券商咨询联系人:陈欣 电子邮箱:chenxin1@ebscn.com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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