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9
证券代码:832270 证券简称:骏驰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10月18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李健祥担任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健祥为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专人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代表,实际到
会职工代表20人。会议由姚志英女士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2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0月19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刘前锋、刘毅勇、刘剑锋、何盟盟、邓洪超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廖友辉、李达勇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3人,其中广东凯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授权刘前锋进行投票,
肇庆聚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授权刘剑锋进行投票。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39,899,000股,占股份总数的91.93%,会议由刘前锋先生主持。
以上二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
同意股数39,8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刘前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前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刘剑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剑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何盟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何盟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刘先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先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何盟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何盟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刘前锋先生主持。
以上五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
同意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廖友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廖友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廖友辉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被任免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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