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8
公告编号:2017-026
证券代码:832270 证券简称:骏驰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前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其
公告编号:2017-026
中广东凯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授权刘前锋进行投票,肇庆聚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授权刘剑锋进行投票,未出席会议股东刘毅勇委托公司董事何盟盟进行投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9,89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9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的议案》1、议案内容
2015年7月16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初始做市商,开始为公司提供做市商报价服务;目前,上述5家做市商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已满6个月,公司决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公司股票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8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7-026
为便于办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事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8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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