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1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2270 证券简称:骏驰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08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270 骏驰科技 2024 年 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桂园路 1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减资并注销库存股的议案》
根据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1202 民初 4576 号调解书,翟
徐昌、伏春波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需分别以一元的回购总价将其持有公司
1,130 万股及 170 万股共计 1,3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前述调解书生效后,公
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件案号为(2024)粤 1202 执 84 号),并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翟
徐昌持有 1,130 万股及伏春波持有 170 万股合计 1,300 万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完成执行过户登记。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述 1,300 万股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及注销。公司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股份转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拟注销此账户中的股份,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因此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事项。
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拟针对回购的 1,300 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减资,公司注册资本拟由 56,400,000 元减少至 43,400,000 元。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变更注册资本,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减资并注销库存股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回购股份的注销及减资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及减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向公司有关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减资事宜、修订《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并完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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