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驰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骏驰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骏驰科技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三次股票发行(含优先股),公司于 2015 年首次
定向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0 年第二
次定向发行股票不涉及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定向发行优先股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优先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优先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00.00 元/股,共发行优先股 11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水泵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
“亚会验字(2021)第 0114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000,000.00 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
具了股转系统函[2020]3869 号《关于对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无异
议的函》,本次发行优先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2017 年 4 月 2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骏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加强了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2020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20 年 5 月 21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该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监督与责任追究。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20021087000001075。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五矿
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80,000.00
减:手续费 533.00
加:利息 8887.49
2、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828,354.49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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