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目前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公司已放弃继续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的意愿,导致公司无法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且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股转系统将按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可能于2017年7月3日起被终止挂牌。
鉴于公司股票面临被强制摘牌的风险,公司目前正与相关投资者沟通,确定与摘牌相关的事宜。
作为鑫秋农业的主办券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此事项持续关注,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联系人:夏春秋
联系方式:0531-68889515
电子邮箱:xiacq@zts.com.c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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