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君安:董监高换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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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18: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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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18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董事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韩小西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陈建华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陈志刚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胡广宇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姜浩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潘荻泓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张志刚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3日前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7人。

会议由韩小西主持。

本次换届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3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6日召开,与会董事选举韩小西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换届后董事人员情况

董事、董事长韩小西持有公司股份8,41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3.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陈建华持有公司股份1,249,300股,占公司股本的4.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陈志刚持有公司股份1,245,300股,占公司股本的4.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胡广宇持有公司股份82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姜浩持有公司股份450,200股,占公司股本的1.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潘荻泓持有公司股份82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张志刚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事人员履历

潘荻泓,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月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宇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6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韩小西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任命陈志刚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任命潘荻泓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任命张志刚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会议于召开当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7人。

会议由韩小西主持。

本次换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换届后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韩小西持有公司股份8,416,000股,占公司股本33.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副总经理陈建华持有公司股份1,249,300股,占公司股本的4.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副总经理陈志刚持有公司股份1,245,300股,占公司股本的4.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副总经理潘荻泓持有公司股份82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副总经理张志刚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履历

潘荻泓,见本公告一、(三)首次任命董事人员履历。
三、监事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1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安仲宝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3日前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

会议由安仲宝主持。

本次换届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上述监事人选。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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