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1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2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韩小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小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韩小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韩小西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陈建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陈建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陈志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陈志刚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广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胡广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胡广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姜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姜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姜浩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荻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潘荻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潘荻泓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