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129
证券代码:832266 证券简称:首帆动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13:00-15: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12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266 首帆动力 2023 年 9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449 弄宝龙城市广场 1 号楼 3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顾问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因辅导工作期间,经办律师的执业机构由原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经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后,决定更换律师
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公告编号:2023-129
号:2023-13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2)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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