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股份: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康泰股份资讯
2020-12-17 19:00: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2-17


公告编号:2020-064

证券代码:832238 证券简称:康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调整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并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手续。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
事会董事 9 人,实际与会董事 9 人,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由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64

2、 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经出席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 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
公司股份的股东;

4、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 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
尚未终结;

6、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如该异
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
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
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行
为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
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回购价格、方式及有限期限

1、回购主体: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回购价格:

(1)回购价格按照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

(2)具体回购方式及有限期限:

回购有效期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一个月内。
回购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上述材料以亲自送达、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至公司。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间内向公司提交回购股份的书面申请,视为

公告编号:2020-064

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届满后,挂牌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三)争议调解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