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4
公告编号:2020-051
证券代码:832238 证券简称:康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辽宁证监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辅导验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辽宁证监局已于2020年8月11日受理了公司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n.cn)披露了《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已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辽宁证监局关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无异议函》(辽证监函[2020]340号),公司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辽宁证监局辅导验收。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
公告编号:2020-051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后,将立即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停牌,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停牌期间将无法交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投资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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