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2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2231 证券简称:恒盛环保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河北恒华盛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恒华盛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本人或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恒盛环保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恒盛环保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的公司股东名册为准,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及购股证明,并书面要求公司回购其股票。
(三)未损害公司利益。
(四)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公告编号:2019-021
(五)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原则上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
三、回购期限
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10个转让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上述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潮白河工业区
联系电话:0316-8933066
传 真:0316-8933066
联系人:孙晓萌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河北恒华盛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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