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8
关于对北京华科飞扬科技股份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413 号
北京华科飞扬科技股份公司(华科飞扬)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联交易的披露
根据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负债”可知: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董事牟海鹏 118,089.94 元,较期初增加 36,762.00 元,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股东王庆借款 1,476,000.00 元,该项科
目期初余额为 0 元,但公司备注说明“2017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与公
司股东王庆签订无息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三
年,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止,期末尚有 147.60
万元未偿还”。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与董事牟海鹏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具体内容和原因,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向董事出借资金的行为;
(2)说明公司应收股东王庆借款 1,476,000.00 元的具体内容,报表列示与说明描述不符的原因。
2、关于年报披露错误和遗漏
你公司年报“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 财务分析”、“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和“2. 营业情况分析”部分多处填列有误,比例计算错误,上年同期金额(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其他收益、研发费用等)未填列。
请你公司重新核算并予以更正。
请你公司及主办券商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8 日
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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