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832206 证券简称:华科飞扬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北京华科飞扬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14: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珞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北路甲1号C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2)。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无可分配利润,不做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13:00—13: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北路甲1号C座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北路甲1号C座
联系人:黄世记
联系电话:010-84895201
传 真:010-64811725
电子邮箱:bod@hacfin.com
邮政编码:10001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须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华科飞扬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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