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无人机,股票代码:832201,以下简称“无人机”、“挂牌公司”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无人机原定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财务人员仍未到位,年报审计的相关工作尚未开展,结合该公司生产经营停滞的现状,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无法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2019年5月第一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的风险,存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于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多次督促公司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并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提示了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后果。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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