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披露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广东澄
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无人机,股票代码: 832201,以下简称“无
人机”、“挂牌公司” 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2019 年 3 月 11 日,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转让日累计涨幅为 57.1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规定,
做市转让方式下,股票连续三个转让日涨跌幅累计超过 5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股票
转让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异常波动的,挂牌公司应当于次一转让日开盘前披露
异常波动公告。如果次一转让日开盘前无法披露,公司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
股票暂停转让直至披露后恢复转让”。 现因公司无法核实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相关情况,导致公司无法在 2019 年 3 月 11 日披露《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12 日起暂停转让。主办券商于股票暂停转让当日访谈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副总经理,公司暂无法提供股份交易异常波动的原因。
广发证券作为无人机的主办券商, 已督促无人机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股份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截止 2019 年 3 月 18 日, 挂牌公司仍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上述公告。
鉴于以上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