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无人机资讯
2019-03-19 17: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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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披露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广东澄

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无人机,股票代码: 832201,以下简称“无

人机”、“挂牌公司” 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2019 年 3 月 11 日,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转让日累计涨幅为 57.1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规定,

做市转让方式下,股票连续三个转让日涨跌幅累计超过 5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股票

转让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异常波动的,挂牌公司应当于次一转让日开盘前披露

异常波动公告。如果次一转让日开盘前无法披露,公司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

股票暂停转让直至披露后恢复转让”。 现因公司无法核实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相关情况,导致公司无法在 2019 年 3 月 11 日披露《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12 日起暂停转让。主办券商于股票暂停转让当日访谈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副总经理,公司暂无法提供股份交易异常波动的原因。

广发证券作为无人机的主办券商, 已督促无人机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股份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截止 2019 年 3 月 18 日, 挂牌公司仍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上述公告。

鉴于以上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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