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公告编号:2018-048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陈加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协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自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后,广发证券履行了主办券商对公司的指导、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决定与广发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4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由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议案
1.议案内容:
就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的事项,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48
为便于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主办券商相关的全部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等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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