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0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修订稿)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
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2018年5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明……………………………………………………………………1释义……………………………………………………………………3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4
第二节发行计划…………………………………………………5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6第四节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17第五节中介机构信息……………………………………………18第六节有关声明…………………………………………………20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澄星无人机指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全国股转转让系统公司、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广发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公司基本信息
(一) 公司名称: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三) 证券代码:832201
(四)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
(五) 办公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
(六) 联系电话:0754-89866888
(七) 法定代表人:陈加华
(八)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方奕松
第二节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为了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制定本发行方案。本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研发投入、国内营销网络建设和归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扩大市场份额及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一)发行对象范围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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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