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全体监事推举赵志科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为3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为3人,参与表决的票数为3票。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票现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议案内容:
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8-022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情况。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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