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14:30在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志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票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无人机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无人机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无人机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2017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财务指标进行汇总和分析,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2、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无人机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现状与发展规划,公司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外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的外聘审计机构,工作范围包括会计报表审计、资本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任期一年。
2、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工作,出具了CAC证审字[2018]0368号《审计报告》,审计依据充分、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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