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人机资讯
2018-04-17 16:44: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17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在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由董事长陈加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票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内容: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信贷关系,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年利率9%,期限1年。



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有效期限可 公告编号:2018-013



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将由以下方式提供担保:



1. 以股东蔡俊彬持有的本公司334.00万限售股提供质押担保;



2. 由控股股东陈加华及其配偶、股东蔡俊彬及其配偶共4人、陈加华控制



的汕头市澄海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加华、蔡俊彬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8年5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备查文件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