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3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加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30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2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绿茵支行建立信贷关系,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期限3年。详见2018年3月16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无人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05,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加华、蔡俊彬、蔡少跃、陈俊华、陈少华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