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第十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零二零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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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特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辅导双方按照《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机构情况及工作计划》的安排正式进入辅导工作程序,并取得良好的辅导效果。现将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长江保荐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与陆特能源签署了上市辅导协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对
陆特能源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陆特能源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陆特能源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陆特能源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陆特能源第四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陆特能源第五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陆特能源第六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陆
特能源第七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陆特能
源第八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陆特能源第
九期辅导工作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特能源第十期辅导
工作时间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本报告出具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及变动情况
公司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各中介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长江保荐本期辅导小组成员为郭忠杰、武利华、苗健、戴露露、江睿,由保荐代表人郭忠杰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小组成员无变动。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陆特能源接受辅导的人员为辅导对象陆特能源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本期接受辅导人员无变化。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采用核查陆特能源提交的书面文件、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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