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9
公告编号:2019-058
证券代码:832184 证券简称:陆特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原因
2019 年 9 月 26 日,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新增
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9-040)。现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反馈,对公告予以更正。
二、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1.回购相对人:对本次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具体说明为: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的义务(未被限制交易的股份除外),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更正后:
公告编号:2019-058
1.回购相对人:对本次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具体说明为: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的义务(未被限制交易的股份除外),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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