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7
公告编号:2019-038
证券代码:832184 证券简称:陆特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拟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条规定:“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
公告编号:2019-038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惊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陆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高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出具了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对回购的相关内容做出了具体的安排,主要说明如下:
1.回购相对人:对本次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具体说明为: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的义务(未被限制交易的股份除外),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1)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议案审议披露后买入的股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对于在知悉公司存在终止挂牌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买入股票的行为,回购方不承担保本义务。
(2)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议案披露前已持有的股份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基础进行回购。
(3)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请求方式
公告编号:2019-038
回购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