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1
公告编号:2016-023
证券代码:832183 证券简称:郑州远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郑州远见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事项
2015年7月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5-015),约定缴款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新密市支行。
至2015年7月13日止,公司中国银行新密市支行已收到全部认购款11,700,000.00元。2015年7月22日,公司向股转公司提交了股票发行备案文件。2015年9月14日,公司取得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5]5991号)。
在提交发行备案至取得股份登记函期间,公司存在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8月20日至28日,公司分三次从中国银行新密市支行划转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1,500,000.00元至公司基本户(中国建设银行新密市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新密支行)并于同一天转至实际控制人冯莉敏账户,将账户中的394,000.00元转至孙红州账户,将上述款项转至实际控制人账户均用于归还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的借款。
公告编号:2016-023
截至2015年8月28日,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11,700,000.00元,无结余资金,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偿还向实际控制人的借款。
公司在发行备案期间,将募集资金将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向实际控制人的借款,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的借款均用于公司购买原材料、流动资金周转以及归还银行借款等经营性活动。但上述行为仍然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1 条的规定。
二、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上述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给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深表歉意。
公司对以上事项进行内部培训和整改,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未来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杜绝任何违规使用筹集资金的行为: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本人违反承诺给挂牌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对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给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再次诚挚致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16-023
特此公告。
郑州远见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 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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