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2174 证券简称:益立胶囊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浙江益立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 22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2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2 月 1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益立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浙江益立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朱军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姚莉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潘银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张飞仁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1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0 年至 2022 年,浙江益立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立胶囊”或
“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名义通过供应商德清科大五金贸易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益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立控股”)、实际控制人朱军伟及姚莉芳控制的企业浙江前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药业”)转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 年累计发生额 1,373.5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73%,期末余额 738.5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3%;2021 年累计发生额 5764.5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95%,期末余
额 100.32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2022 年累计发生额 13,827.2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54%,期末余额 3,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6.13%。截至 2023 年 6 月底,相关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归还。
针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号、证监会令第 190 号、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证监会令第 184 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军伟、时任董事会秘书潘银奇、时任财务负责人张飞仁未按《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证监会令第 184 号、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
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益立控股、朱军伟和姚莉芳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证监会令第 190 号、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四
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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