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证券代码:832170 证券简称:德毅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对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计进行三次股票发行,其中第一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一)第一次股票发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武汉东湖科技
开发区支行42001127135053004714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6年 5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及补充公司发展中需要的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后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了调整,因此对《股票发行方案》的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方案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在该方案中
确定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5 万股(含65万股),每股价格为人
民币8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万元(含520万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69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共募集资金480万元。本次定向发行于2016年10月18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2016]7480),该部分股份于2016年10月28日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三)第三次股票发行
2016年11月,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新业务的发展以及满足公司
战略需要,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发行方案经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该方案中确定以每股价格区间为不低于19.00元且不超过20.00元的价格发行不超过 700 万股(含本数)新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 万元(含本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共募集资金14000万元。本次定向发行于2017年6月25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2017]3302),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7月1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批准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16180100100052752的账户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9月9日,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银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第三次股票发行
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批准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公司基本户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方便后续资金使用,2016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修改《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号为:38320188000197673,,同时同意修改《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 2017年 3月8日,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银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第二次定向发行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截止 2017年6月 30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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