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4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俞红鹰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田丽丝、卢志奇,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无
(三)基本案情
原告王伟称于2011年9月入职广州红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营运中心副总监职位,当年10月份转为总监,随后历任公司的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秘职务。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约定.
201 1年到2014年底申请人的奖金补偿为450000元,被申请人应于
2015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被申请人仅支付200000元,其余奖金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