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9
证券代码:832158 证券简称:金森源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汕头市金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汕头市金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 与关联方发生了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市本森贸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市本森化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本森”)于2014年9月5日签订了《框架协议书》,约定由广州本森向公司供货,供货时间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于2014年、2015年分别向广州本森支付了706万元、293万元的预付款,广州本森共计向公司提供了5,099,516.78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后来由于广州本森经营不善无法按期供货,广州本森于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共向公司退回预付购货款4,023,565.37元。
公司与广州本森实际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时间 发生额(不含 总计(不含税、
税、元) 元)
广州市本森贸易有 2014年9月至 3,795,217.70
限公司(现更名为: 2014年12月
广州市本森化工电 购买原材料 2015年1月至 5,099,516.78
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 1,304,299.08
2、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5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杨派
钿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1,300万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截止2016
年8月10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1,300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现已
不存在未消除的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3、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銮卿于2015年、2016年为公司代收销
售款2,579,723.00元、353,100.00元,为公司代付购买存货及支付
费用款项2,098,570.24元、328,687.18元。公司已意识到公司的会
计核算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目前已清理规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杨派钿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銮卿女士的配偶;
谢銮卿女士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派钿先生的配偶;
广州市本森贸易有限公司在2016年11月11日之前是公司实际
控制人谢銮卿及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瑞昌的弟弟谢瑞华投资设立的企 业,谢瑞华原持有广州本森80%的股权,担任广州本森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11月11日,广州本森工商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谢瑞华不再担任广州本森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谢瑞华将持有的80%股权转让予第三人,不再持有广
州本森的股权,因此,广州本森曾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署岚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杨派钿 汕头市龙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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