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田液压”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强田液压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强田液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累计进行一次股票定向发行。2015年10月26日经强田液压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该方案于2015年11月11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976.00万元,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开拓新市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6年11月27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范围在原范围内增加:购置生产设备、生产基地的装修以及对外进行投资。
2015年11月17日,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5]
第593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收到该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976.00万
元。
2016年2月4日,强田液压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上海
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053号),确
认强田液压本次股票发行总额为3,0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912,500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1,137,5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于2016年3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强田液压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
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该管理办法经2016年9月8日经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强田液压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前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的议案》,并于2016年10月1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账号:121910244210302。强田液压规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在未取得股转系统下发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没有提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36.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使用项目
一、募集资金总额 9,760,000.00
减:发行费用 -
项目 金额(元) 使用项目
加:利息收入 31,439.27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