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0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832156 证券简称:强田液压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1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原材料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原材料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
(三)变更原因
由于公司对ERP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后,能够对原材料采购和发出
进行更精确的计价,可为销售提供更准确的报价服务。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为了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原材料发出计价的会计政策事项进行了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3
公告编号:2017-00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原材料计价方式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利用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由于公司存货种类、批次较多,以前年度公司ERP系统不具备采用移动平均法计价的核算基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前述事宜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
/
公告编号:2017-003
(二)《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