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利尔达资讯
2024-04-16 19: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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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利尔达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利尔达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利尔达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9,800,000 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限结束后,公司在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970,000 股,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2,770,000 股,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9,800,000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99,000,000.00 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8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3,110,148.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0,739,851.28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分别为 2023 年 2 月 9 日、2023 年 3 月 21 日,并由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3〕42 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 年 4 月
15 日余额

1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65930013001006492 278,010.53
份有限公司 司杭州丰潭支行

浙江先芯科技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 公司 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 95110078801300003349 1,788.96
支行

3 浙江利尔达物联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22503422 0
技术有限公司 司学院路支行

合计 279,799.49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丰潭支行(331065930013001006492)、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95110078801300003349)余额均系银行利息。

三、募投项目情况

1、根据《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 2023 年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先芯三期物联网模块扩产项目 12,000.00 11,900.00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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