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7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主办券商:第一创业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玉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伍佰万元
公告编号:2019-028
的保函授信额度用于开具履约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以最终开立的保函期限为准)。由公司根据每次实际申请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 100%作为保证金进行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授权总经理决定申请银行贷款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但年度累计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本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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