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修订<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18-031)。
(二)审议《修订<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18-032)。
(三)审议《修订<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18-033)。
(四)审议《修订<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8-034)。
(五)审议《修订<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8-036)。
(六)审议《修订<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8-037)。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补充研发资金投入的募集款项350万元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研发投入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出。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八)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0)。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限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2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北京恒合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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