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主办券商:第一创业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7年12月6日在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本次发行股票5,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5元,共募集资金2,475万元,缴存银行为华夏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账号为:10278 000 000 653 669)。
2017年12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7】1-46号验资报告。2018年1月7日,恒合股份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8】107号《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5,500,000股,其中限售5,500,000股,不予限售0股。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18年1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18-029
书》,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补充研发资金投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2,475万元,其中350万元用于补充研发资金投入,剩余2,12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补充研发资金投入的募集款项350万元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研发投入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出。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2,47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履行程序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监事会对于补充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意见如下:此次补充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公告编号:2018-029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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