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为股份资讯
2018-01-12 15: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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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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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142 证券简称:新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深圳新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新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5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袁红兵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庞新安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了配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调整,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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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兵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将更专注于公司的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 袁红兵先生辞

去总经理职务。公司聘任庞新安作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职期限为2018年1月10

日至2020年3月22日。

庞新安简历:

庞新安,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合肥

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1年,任职于广州复旦奥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职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任金融事业部高级项目经理;2004年至2014年2月,就职于有限公司,任有

限公司渠道总监及监事; 2014年3月起历任股份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5日兼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庞新安先生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现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庞新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住所变更的议案》

决议内容:因公司发展需要,拟申请公司住所由“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2号

科技园30区1栋1楼116室”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3区兴华一路华创达

创客创新联盟A栋3楼”。

公司最终住所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新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

司章程》的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

新基地2栋9AB单元。邮政编码:518057。”修改为:“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新安街道43区兴华一路华创达创客创新联盟A栋3楼。邮政编码:518101。”

公司章程变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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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的

议案》

决议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住所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内容:

公司拟于2018年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申请公司住所地变更的议案》。

2、《关于深圳新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新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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