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5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2140 证券简称:戈兰迪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广州戈兰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申请1500万流动资金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由公司董事长田雨及其夫人张雨、董事严发祥及其夫人田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董事长田雨和董事严发祥是关联方,回避表决。
此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田雨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兴柠街1号3栋201房
2.自然人
姓名:张雨
公告编号:2018-033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兴柠街1号3栋201房
3.自然人
姓名:严发祥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号东明楼D座10C房
4.自然人
姓名:田虹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号东明楼D座10C房
(二)关联关系
1、田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1,818股,并通过其控股的珠海迪美实业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2,454,546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总股本的90.9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张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田雨先生的配偶。
3、严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田虹是董事严发祥先生的妻子,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田雨的妹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定价事宜,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申请1500万流动资金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由公司董事长田雨及其夫人张雨、董事严发祥及其夫人田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33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不存在危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戈兰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戈兰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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