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股份:关于广西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中衡股份资讯
2021-05-27 16: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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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2138 证券简称:中衡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桂银保监罚决字〔2021〕4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5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5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一)被处罚单位: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 30 号旭城大时代 1 楼 118 房

(二)被处罚人姓名:张彪

任职情况: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在 2020 年 9 月的现场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违反了《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未将加盖所属机构公章的备案表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违反了《保险

公告编号:2021-007

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资金专用账户,违反了《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等。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涉嫌违规事实:

广西分公司部分公估报告内的客户告知书缺少“营业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未将加盖所属机构公章的备案表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开立有两个银行账户,均用于收取公估业务报酬等。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四)项、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第九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给予广西分公司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 2.8 万元;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给予广西分公司公司总经理张彪警告并处罚款 2.5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分公司已于现场检查结束后立即开展并完成整改;公司责令相关责任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深刻检讨并及时缴纳罚款;公司就违规事项启动内部问责程序,并在全辖开展警示学习。针对制度执行不彻底的现象,责令公司合规

公告编号:2021-007

部门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及问责;针对账户使用规范细则等问题将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并优化相关制度;组织各级管理层和员工加强对《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及公司内控制度及各项操作规范的学习,加强内审内查,降低行政处罚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桂银保监罚决字〔2021〕4 号;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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