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园林: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蓝天园林资讯
2022-09-09 18: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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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09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2136 证券简称:蓝天园林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蓝天园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蓝天园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满三年,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且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共五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振宇先生、黄伍龙先生、王灵生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施德法先生、刘国平先生。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根据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3、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4、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公告编号:2022-033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施德法、刘国平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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