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0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2135 证券简称:云宏信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前两大股东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签
署《认股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签署协议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并通过与银行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及前两大股东张为杰、涂华奇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签署《广东中银认股权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乙方为张为杰、丙方为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丁方为涂华奇,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乙方、丙方同意给予甲方认股权,丁方同意担保。
2、认股权行权价格与份额:
乙方同意甲方指定的投资者有权以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通过乙方转股或丙方增资的方式获得:丙方 2 %比例的股权份额,即 158.4768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可一次性或分次入股。
3、认股权有效期:
认股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有效,该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协议项下认股权及要求回购认股权的权利。
4、认股权行使:
甲方指定的投资者可按协议约定的认股权行权价格及份额通过乙方转股或向丙方增资的方式入股。
甲方行使认股权,应出具《认股权行权通知书》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乙方、
公告编号:2020-005
丙方应配合甲方指定的投资者入股丙方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开立有关账户、完成有关款项交割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丙方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如果该投资者确认的估值高于协议约定认股权的估值,且该投资者提出要求,则甲方需按基于此要求约定的时点行使认股权,否则,视为放弃行使认股权或以后行使认股权的估值应当不低于认股权行使前进入的投资者的估值。
5、认股权回购:
经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可一次性或分次回购认股权。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首年及往后各年,认股权回购价格依次为届时尚未行使的认股权所对应的行权价格的 5%、8%、10%、12 %。
若乙方或乙方拟指定第三方回购认股权,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认股权回购申请书》。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回购认股权,并向乙方发出书面《认股权回购通知书》:
(1)丙方启动 IPO(以与券商签署上市辅导协议为准)且丙方要求终止本协议。
(2)乙方向外部投资者转让股权导致丙方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
6、股权质押:
为担保协议项下甲方认股权的行使,甲方、乙方另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作为协议的从属法律文件,由乙方以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认股权对应丙方股权份额为甲方权利提供质押。
7、担保:
(1)就协议约定的认股权协议回购事宜:在协议约定的认股权回购条件成就的情形下,丁方自愿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投资者在协议书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认股权回购资金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自愿为其指定的投资者在协议书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认股权回购资金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回购价款的支付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告编号:2020-005
(2)丁方自愿为乙方、丙方在协议书项下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违约回购价款,其他乙方、丙方应偿付甲方或甲方指定投资者款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保证期间为自违约金、违约回购价款的支付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中国银行的合作,有助于未来为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的资源,有利于公
司后续融资方式的改进,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
存在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的可能性,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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