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民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摘牌民正资讯
2023-10-26 23:01: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0-25

- 1 -
全 国 股 转 公 司
股转融资并购函〔2023〕 11 号
关于对河南民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
河南民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正农牧” ) ,
住所地: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莲庄乡。
张书伟, 男, 1969 年 5 月出生, 民正农牧董事长。
张现伟, 男, 1971 年 11 月出生, 民正农牧实际控制人、 董
事、 总经理。
张李帅, 男, 1993 年 7 月出生, 民正农牧实际控制人、 时
任董事。
- 2 -
孙祥旗, 男, 1963 年 1 月出生, 民正农牧时任董事、 董事
会秘书。
经查明, 民正农牧、 张书伟、 张现伟、 张李帅、 孙祥旗存
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 2016 年股票定向发行信息披露违规
民正农牧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和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
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16 年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并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定向发行过
程中, 民正农牧、 张现伟、 张李帅、 孙祥旗与发行对象签订了
《投资人保障协议》 , 涉及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 但未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民正农牧、 张书伟、 张现伟、 张李帅、 孙祥旗知晓前述事
实, 但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 第
1.4 条、 第 1.5 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细则(试行) 》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 第三条。
二、 2017 年股票定向发行信息披露违规
民正农牧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和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
- 3 -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17 年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并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定向发行过
程中, 张现伟、 张李帅、 孙祥旗与发行对象签订了《投资人保
障协议》 , 涉及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 但未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民正农牧、 张书伟、 张现伟、 张李帅、 孙祥旗知晓前述事
实, 但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条、 第 1.5 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
则(试行) 》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 第三条。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 民正农牧、 张书伟、 张现伟、 张李帅、
孙祥旗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根据《业务规则》 第 6.1 条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
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 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民正农牧、 张书伟、 张现伟、 张李帅、 孙祥旗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 保证信息披露的真
- 4 -
实、 准确、 完整。 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
教训,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否则, 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 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民正农牧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
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融资并购部
2023 年 10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