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6
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号西部国际金融中心2栋11楼02-05单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电话会议结合,主会场设于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3日以电话、电邮和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冯光德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总裁、财务总监、信息披露负责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董事雷文勇、李全、邓先锋、肖作平、黄文辉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对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拟制了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拟制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拟制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制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与预算
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制了2019年的经营计划与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2019年公司需要较多的资金进行基地的扩张和市场的拓展,故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和送红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审计,该事务所人员工作尽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审计过程独立、客观、公正、透明,审计报告准确及时。故我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9年度的会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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