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达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及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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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15: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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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及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和定期报告事前沟通等方式,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2 其他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亨达科技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中虽然实施了访谈、函证、检查等审计程序,但是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未能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工程施工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减值及具体减值金额。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注册会计师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2、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
司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亨达科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如公司后续触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触发强制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治理和日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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