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2
公告编号:2017-074
证券代码:832098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7年11月 22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2,610,3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7.30%。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2,610,3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告编号:2017-074
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公允的价格进行收购,具体价格及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事项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7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公允的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
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之日至
本 次 终 止挂 牌 申请取 得 全 国中 小 企业股 份 转 让系 统 同意的 函 止 。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0 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告编号:2017-074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胜利 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岳麓区茯苓路30号
联系电话:13873190155
邮箱:136064644@ qq.com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