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证券代码:832088 证券简称:鑫鑫农贷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22年4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需要特别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 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88 鑫鑫农贷 2022 年 6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瀚邦律师事务所张惟明律师、朱敏亚律师
(七)会议地点
金都饭店(苏州市吴中区吴中西路 39 弄-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监事会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1 年财务报表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2]A397 号)。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对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了分析。
(六)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编制了 2022 年的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1,407,928.03 元。公司拟以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7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30,000,000.00 元。
(八)审议《关于授权经营层自主决定对外融资》的议案
根据《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 号),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 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4 倍。提请股东大会对于鑫鑫农贷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 倍额度内的融资继续授权由公司经营层自主决定。对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公司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授权经营层负责实施。公司在政策规定的额度内向银行、股东单位、其他机构借款或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融资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能代表公司股东的意见,股东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审议《关于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增信》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于在监管政策许可的额度内发生的股东借款、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融资行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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