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鑫农贷: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鑫鑫农贷资讯
2022-04-20 2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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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0


证券代码:832088 证券简称:鑫鑫农贷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营性担保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 (经营性担保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 意。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 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应严格执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审
议程序。对于存在违反审批权限和
审议程序导致公司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应当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
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要求其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的职权和义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的职权和义
务: 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三)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制定公
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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