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川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深川股份资讯
2024-03-18 18: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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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2084 证券简称:深川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7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84 深川股份 2024 年 3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7588 号公司驻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山东深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共管账户解除的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公司子公司山东深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川新能源),拟分包河南晟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晟舜)承包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经慎重考虑,公司认为该项目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因此,公司高度重视,为了推进该业务顺利开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双方签署《履约保证金合同》,根据合
同约定,深川新能源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将履约保证金 500 万元存入中国银行淄
博高新区支行的共管账户。之后深川新能源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与河南晟舜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采购施工承包合同(PC 承包合同),现河南晟舜要求解除上述共管账户,将工程履约金 500 万元直接划至河南晟舜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前期推进。

尽管公司看好该项业务,认为上述风险可控,但考虑到资金安全性降低,仍存在河南晟舜不能按约定如期退还保证金的可能性,故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益强承诺将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待将工程履约金 500 万元划至河南晟舜账户后,若对方未按约定退还上述合同履约金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益强将按约定退还保证金之日起如通过诉讼不能追回,1 年内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河南晟舜未按约定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公告编号:2024-01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该合伙企业委托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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